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能旅游。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治疗康复期间,住院期间应当在医院治疗,出院后休养期间应当按医嘱休息,旅游不利于伤情恢复,一般不应进行。但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同意,本人身体允许,并征求医生意见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