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要件解决的是诉何不合法的问题,其对应的是诉讼判决;当一个案件完全具备诉讼要件之后,才会做出实体裁判,也就是本案判决。通常诉讼要件包括:当事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是合法的民事主体)、纠纷属于主管和管辖、不违反一事不再理(既判力之作用)等。而条件似乎是我国所独创,《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便是条件的规定,如果硬要拿两者比较的话,诉讼要件约等于条件。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就当事人适格而言,其到底是诉讼要件,还是审判要件,这是存在较大争议的;但按照108条的规定,当事人适格显然属于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