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疑犯人在逃的,是不能判刑的。根据刑法的特性,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包含着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处罚,所以刑法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许多诉讼权利,其最主要的一项权利就是辩护权,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指控犯罪有提出自己看法的权利,即承认或者反驳,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能到案,其辩护权就无法行使,因此,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没有到案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缺席宣判的,只能待其归案后,经侦查、审查后,再审理宣判。
2、缺席判决在我国仅适用于民事诉讼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