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方式提起民事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从性质上看,当事人不具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而滥用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从主体上看,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特殊性,原被告之间常常经过共谋、串通以转移财产或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从最终解决方式上看,多以调解方式结案;从行为方式上看,虚假手段多样且隐蔽化:
首先,由传统的直接债权债务关系转向间接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从传统的债权人身份向连带债务人身份过渡;
其次,当事人利用协议管辖的规定,选择通过两个以上的分别获取债权法律文书和执行法律文书,造成跨地域文书审核的现实牵制,增加审核诉讼真伪的难度。
最后,当事人通常不到庭,而委托诉讼代理人单独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