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情况,双方如能诚信,有效。如果发生纠纷,该传真件的证明效力较低,仅能证明曾经发生过借贷关系。因为传真件是一种复制品。除非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借条没有还款(如同时有视听资料约定以传真方式交付借条),或者借条本身注明传真件具有原件的效力。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注意看第四项。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