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能私自录音,但录音前后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1、录音的目的,主要是保留证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
3、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总之,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录音证据,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录音中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连贯,有其他证据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