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案件到检察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到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具体开庭要多少时间,要结合当地的案件量及案件复杂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超出上述规定是期限。【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