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需要增加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然后增加的原材料成本再根据转出对应存货的去向(仍库存、生产变成库存商品及已经销售转为当期损益)比例分摊,最终要计入损益,调减利润。因此,进项转出理论上讲应该退企业所得税。但是这不是正常的进项转出,而是认为这些进项是虚开的,这样不仅转出的进项税额不准做成本,连原对应的已经做成本的不含税价款也可能被做为虚列成本,不予税前列支,这样对应的成本就要做纯收入。建议进行危机公关,毕竟是从对方公司查出失控,极有可能只转出进项税额,而不需要将已入账损益的不含税价款也调增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