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儿子,可以以两个自然人的身份,共同出资注册一个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