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追诉原则、控审分离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公正审判原则、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1.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提出公诉,要求通过审判确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检察官是否提起公诉,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
1.刑事追诉权和裁判权分别由警察、和各自行使。
2.的审判必须在提出合法的前提下才能启动,即不告不理。
3.审理和裁判的对象及范围必须受检察官对象和范围的限制,不得审理未经的被告人和行为。1.任何提供言词证据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对于那些可能使本人陷入不利境地的问题,都有拒绝回答的权利。2.提供言词证据的人在自愿情况出的不利于己的证言,可以采纳为证据。
3.为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受强迫的情况出有罪供述,法律必须赋予其一系列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而受到两次以上的刑事诉讼、审判和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