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防控措施增加费用
工程项目开复工后,必须采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防控措施,建筑企业也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防控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工地封闭措施、完善人员防控措施、日常监测监控等,这些措施均会导致费用的发生。我们认为,这些防控措施一方面是为了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减少和防止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此种费用的性质类似于新增了一项非因承包人原因所导致的措施项目,因此,我们建议,此项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二)导致的人材机价格上涨增加费用
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工程开工后,人材机价格上涨是一个大概率事件。那么,人材机价格上涨的成本增加应如何分担呢?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
一,人材机价格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价格上涨是否仅为此次所导致的,有没有其他因素导致人材机价格的上涨,需要分析清楚。但是,事实上,各种因素纠缠在一起,是很难分清的。建筑企业欲主张调整合同价款,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相关的涨价是此次所导致;其
二,即便涨价是因此次所导致,作为不可抗力影响的一个结果,在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发包人是否有义务分担此种涨价损失,肯定存在争议。
(三)管理费用的增加
由于的影响,各项生活服务项目、生活物资、办公用品等亦可能发生较大涨幅,因此导致建筑企业的施工成本增加,对于此种费用的增加,由于比较琐碎,具体金额难于计算,因果关系也难于判断,占工程款的比例不高,且由发包人承担此种费用没有明确的法律和合同依据,我们认为,此种费用的增加应由建筑企业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