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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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技术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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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权转移书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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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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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利许可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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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免税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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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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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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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是否缴纳印花税,请按税局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