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损害赔偿协议,其中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肇事者对受害人的赔偿项目、金额及方式等做明确约定,
第二部分为担保人提供担保,约定担保责任的范围及房屋抵押登记办理事宜,
第三部分为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我的补充::37
1,关于
第一部分--赔偿条款。如果对方你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伤害,需要首先确定对方责任认定,对方根据责任比例对你进行赔偿,主要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4),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5),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7),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我的补充::41
2,关于第二部分--担保条款。这一部分主要义务在于担保人,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对于一般保证而言,债务到期后6个月内,担保人是有担保责任的,一旦超过6个月,担保责任消失,担保人不再有责任;而连带保证就没有这个期限限制,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归还债务的,保证人永远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所以你在协议中应当注明,担保人的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定,房屋抵押不仅要签订抵押合同,还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不生效,你的债权还是没有保证,相当于没有担保。所以在协议中应当注明抵押的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和具体事宜等,只有这样,你的权益才能得到保证。我的补充::43
3,关于
第三部分--违约条款。这一部分是对你整个协议的补充和完善,虽然上面赔偿事宜和担保事宜都已经做了约定,但也很难完全避免对方拒不履行的风险,所以一定要在协议中另行约定违约条款,一旦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担保人也拒不履行担保责任,你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以作补偿。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同时要求双份赔偿。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你只能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所以这种情况下,你最好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做约定,违约金数额不超过你全部索赔金额的30%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