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应当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可以不必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并进行了公证,公证后,继承人就失去了遗产继承的权利,同时,继承人也不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问题。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附: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我祖籍××××××,我父亲×××于××××年死亡,我父亲×××与母亲×××在×××××××××有房产一套,现我声明,对我父亲×××的遗产,我自愿放弃继承权。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的撤销:
有些继承人在做了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之后又反悔自己的放弃行为,想重新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这种情况在我国一般是不被允许的。
1、可撤销包含违法内容的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
这种情况是指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书的内容包含不合法性,这是公证书本身的问题导致的效力问题。
2、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或遗产纠纷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可依据具体详情来处理。
已做了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一般情况是不可撤销的,但是在上述情况下,继承人提出反悔的,可由人民来定夺是否允许其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