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不含青苗费)
水田16780元/亩,旱地6624元/亩,村内空地5000元/亩,荒地1800元/亩,荒山900元/亩,村庄水泥路60元/平方米。涉及镇、村集体土地不予补偿。
二、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1、砖混结构房屋420元/平方米。
2、砖(石)木结构房屋230元/平方米。
3、土木结构房屋200元/平方米。
4、简易房90元/平方米。
5、砖砌围墙145元/立方米,石砌围墙76元/立方米,其他围墙38元/立方米。
6、厕所有顶板的285元/个,简易厕所144元/个。
7、庭院、晒场除土地补偿按规定执行外,混凝土晒场19元/平方米,三合土晒场10元/平方米。
8、水井342元/个,水池(按容量)100元/立方米。
9、引水管道(含镀锌管、钢管、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