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确定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方针,并且提出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申了这一要求,强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群众的期待。现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还不够高,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干部工作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够。而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首先就必须坚持公开,在公开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实行竞争,最终达到择优的目的。公开是民主的前提。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可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