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员工发放的虚拟股权只要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诈骗的,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公司激励机制的一种。
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第10条规定: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和考核办法,以及配套的监督制度由证券监管部门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