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超载一人扣2分,罚款两百元。载客汽车超载一人扣6分。《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超载处罚通过对新交规政策的解读,我们得知,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超员超载,将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