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临摹作品著作权取得的几种观点:
(1)若原作品仍在的有效保护期之内,则其临摹作品不享有新的著作权。
(2)临摹作品作者仅可对其临摹品在原作基础上表现出独创性的部分享有著作权。
(3)临摹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应视该临摹作品对于原作品是发展、进步了,还是倒退、落后了。若属于前者,临摹者将享有通过再创作而发展了原作品的艺术性这一先进部分的著作权;若属于后者,临摹作品对于原作品而言是倒退,甚至是糟粕的情况下,则不可能享有任何权利。
二、临摹作品是不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视情况而定:
1、临摹画不管是对原画的精确复制还是对原画的有所改变(但两幅画在视觉感受上没有明显区别),如果未经原画作者授权,都可能构成侵权,出版机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2、临摹他人作品不用于商业目的,只是自己学习欣赏的是不构成侵权的。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