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6、自助行为。
7、受害人同意的行为,指受害人自愿承担行为人行为的后果。
8、意外事件,主要是非因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偶然性事件。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