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已经依法成立的按揭贷款合同,不会因为丢失丧失合同的法律效力,丢失之后是可以进行补救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