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本人以及房东姓名名称住所;2、房屋所在地房屋面积装修设施等状况;3、写明租赁期限;4、标明租赁用途;5、租金给付方式;6、是否能转租;7、房屋修缮责任;8、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9、违约的责任等等。租赁用途可以是居住,也可以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及交付方式;(六)房屋修缮责任;(七)转租的约定;(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九)违约责任;(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