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过中,除行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经过进行监管”和第五十三条第三项限定“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定和国家准则,并无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金。因为凡是危险品运输车辆无依法配备押运员进行运输,显然是违背了《限定》第三十六条的限定的做法。而第三十六条的限定措施显然也是一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此,对该类违规做法,完全能够根据《限定》第五十三条第三项,应该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