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工号:) 您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项情形,根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2、
3、。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年月日前到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年月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以上是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怎么写这个问题的解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