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在22-45周岁内,持有广州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有合法住处,无违法犯罪记录,在广州市工作并缴纳五险。可以积分入户,技术、学历入户,收养、挂靠、随迁入户,政策性安置调配等入户。学历技术入户的不可以断缴、补缴社保,积分入户不可补缴社保。学历技术入户的年龄各有不同。技术要在40周岁以下。
【法律依据】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细则》明确指出,“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指“在广州地区正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已经累计缴费均满四年。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第十二条指出,“对积分制入户人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准予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第十三条强调:“积分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申报证明材料情形的,一经查实,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核部门,永久取消其申请积分制入户资格。已经入户的,注销户籍,户口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