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作为证据材料,借条原件的法律效力明显强于复印件。我国在当事人举证上实行的是“原件、原物优先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1、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在诉讼中,原件是直接证据,人民依据借条原件(书证)就能作出判断,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等相应的法律事实;而借条复印件属于复印件书证,是补强证据,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只有在与其他证据相佐证的情况下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令你满意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