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KV距离为10米;KV距离为15米。
2.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在建工程(建筑物)与周边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0KV为6米。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66千伏—110千伏为40米。而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与住宅楼应距离20米。如将高压线移到地下,高压电缆外皮到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米,位于车行道和耕地下,不得小于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