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离婚怎么算分居
分居开始的时间,法官如何认定,要看如何举证,也就是您提供的证据上显示,你们夫妻二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分居的,根据调查后,法官才能认定分居开始的时间。
当然您还要注意的是,也不是所有的“闹别扭分开一段时间”都能被认定为“分居”。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
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死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
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认定带来障碍。
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
夫妻一方离婚需要分居吗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离婚。是否判决离婚是看你们感情是否破裂,并不是一定要分居两年,只是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做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若你要离婚,可以向,无需等分居两年,这样只会耽误时间。
因为分居只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则一定会判决离婚,但是如果没有分居,有其他的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会判决离婚的。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另外,一般情况下如果
第一次离婚,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的话,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
第二次离婚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