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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拆迁补偿吗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1-03-25 黑龙江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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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以下是使用权房产的特性希望对你有帮助
    1.土地使用年限与产权房相同
    2.产权单位不能随意收回房产
    3.拆迁时变成产权房后,房主可获相应补偿款很多人对使用权的含义了解甚少,购房时大都选择产权房,主要是觉得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子终归不是自己的,心理不踏实,而产权房则完全属于自己,并可以代代相传。实际上,产权房也是有使用年限的,并非永久产权。一般住宅国家土地出让使用权年限是70年,无论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都不能超过这一土地使用年限。只不过使用权房为房管所或单位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产权单位对使用权房不能随便收回,即使有必要收回也应对使用权房主进行补偿。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使用权房屋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使用权房房主的亲属,与其居住满2年以上者,可办理继承手续。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四种权能,最重要的是收益权和处置权。拥有一套住房的使用权,既能通过出租享有收益权,也享有有限度的处置权,可以“处分”房屋的上市转让或亲属继承等。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
    全文
    14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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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拆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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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
其补偿标准,按照土地使用的用途来确定。补偿的项目一般包括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等。如果有需要,还可以获得安置补助费,具体补偿费用标准各地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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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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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拆迁有用吗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拆迁时是有用的,一般在宅基地上修了自建房以后都应该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才能证明个人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拆迁自建房时征地主管部门会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登记,没有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应该及时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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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孩子六岁户口从广东迁到陕西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孩子户口迁移的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因父母离异导致户口迁移或者由于孩子升学所需进行户口迁移时,所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是不尽相同的。
当面临孩子升学所需进行户口迁移时,通常只需提交入学通知书,同时附上孩子自身的户口簿与户口原籍所在地集体开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便足以满足需求。
然而在处理父母离异后孩子户口迁移的事宜时,则需要额外准备父母双方的户口簿,此外还包括法院判决书、父母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离婚证书等等材料。
对于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详细步骤及所需材料,建议您直接向户口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咨询,并按照其规定的要求进行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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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个体如何申请相关资质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如何成功申办个体经营许可证,以下为您提供详尽步骤:
首先,应前往相关工商局,申请并办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
其次,在申请前,请务必准备妥当并填写完整一份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以及组织形式在内的命名方案,以确保在核准时能顺利获得公司名称的认可;
紧接着,名称审查通过之后,即可着手办理开业登记申请事宜,同样需要认真填写并提交相应的表格,待工商管理部门受理设立登记,便可开始下一步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通常仅需三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然而,对于特定行业而言,经营许可证则是法律所规定的必须经过许可,并且由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经营证明,例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等。
此外,还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吧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
若欲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由该部门初步审核后,再上报至文化部(现已更名为文化与旅游部)进行最终审批。
对于此类申请,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至文化部,文化部将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若获批准,将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反之,若未获批准,也会详细说明原因。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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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样补偿?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样补偿需要根据拆迁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如果是房屋被拆迁的,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请求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向自己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等等,具体的拆迁补偿事项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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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开发商买商铺使用权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商铺使用权,根据相关条款的约定,经营者有权在固定期限内自由支配、处置该商铺的权益及所得利润,此外还可将商铺转租予其他第三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商铺使用权虽然可转让,但需遵循特定的前提条件。
具体而言,若商铺所有权人许可使用权人实施出租行为,则允许转让商铺的使用权;
反之,若商铺所有权人未批准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则此类转让即被禁止。
商铺使用权与租赁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
首先,享有使用权的商铺仅限于在预定时间内使用,使用权期满之后,商铺仍归原所有者拥有,与经营者无关。
其次,具有自主产权的商铺如同业主的私有财产一般,可依照业主的意愿自由规划,如出售、出租、修缮、抵贷等操作。
再次,当前中国实行土地国有制度,任何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所包含的商铺皆获得了约数十年的使用权。
至于使用权期满后如何处理,国家尚未出台明确规定。
最后,产权式商铺是一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房地产证券化概念,这是产权式商铺最为核心且基础的理念。
产权式商铺作为一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房地产商铺产品形式,最初于20世纪70年代在欧美发达国家出现,近年来才逐渐在国内一些发达城市崭露头角。
产权式商铺的运作方式是由开发商将大型商场划分为多个具有独立产权证书的小型商铺,并以物业公司或商场经营管理公司的名义,向投资者或购买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每年固定或保底加抽成的回报。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承诺的回报期限为五年,最长可达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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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退体工资时候正常发放有何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退休人员的管理规定,在其被判定犯下罪行并进入监狱服刑期间,将暂停其退休金的发放。
然而,当服刑期满之后,他们依然有权按照入狱之前的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
同时,他们还能够参与基本养老金的年度调整过程,只不过在服刑期间这部分的调整是无法实施的,这自然也是由于国家考虑到养老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增资等情况而作出的决定。
针对公职人员在刑事犯罪之后的养老金问题,尽管在服刑期间会暂时停止发放,但一旦重获自由,他们仍然有权利继续领取养老金,只不过在发放金额上可能会略低于其他同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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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拆迁有用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拆迁有用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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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是集体的那拆迁时要办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系列严谨的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性,这些手续包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地审批手续以及制定详细的征收补偿方案等等。
关于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可以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自由协商,但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
其次,对于应当支付给被拆迁方的补偿款项,其起算日期应为拆迁协议中所约定的日期,若未能按时支付,则需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
此外,在执行协议条款时,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如无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计算。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证他们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会下降,同时也能保障他们的长期生计。
具体来说,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还需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当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对该价格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而对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公职人员土地征收买社保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征地社保业务主要面向于有被征地情况的村民提供相应保障,若此类人群已就职于某个企业,且已经成功购买了社会保险,那么很可能不符合征地社保的申请资格。
特别说明的是,涉及到征收农村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其具体标准是由省级、自治区级和直辖市级政府基于公布的区域性综合地价来确定的。
在制定区域性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始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年宅基地土地复耕补偿有哪些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宅基地复耕相关的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一)当农户决定彻底退出其原有农村宅基地并符合相应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进行建设时,将会得到以下赔偿:
1.对于原有的农村住房以及其相关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品,将依据我地区现行的征地政策,按照附表中的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2.宅基地使用权方面的赔偿则参考我区同期的征地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即根据农户退出的原宅基地面积扣除申请用于新建设房屋的宅基地面积之后,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对实际腾退的宅基地面积进行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3.对于节约用地的奖励补助(也称为购房补助),将根据农户退出的原宅基地面积扣除申请用于新建设房屋的宅基地面积之后,按照每亩1.8万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提供补助。
(二)对于普通宅基地的复耕赔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农村住房以及其相关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品,将依据我地区现行的征地政策,按照附表中的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2.宅基地使用权方面的赔偿则参考我区同期的征地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即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对退出的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在内,以下简称“退出宅基地面积”)进行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3.购房补助将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的总面积,按照每亩1.8万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提供补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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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拆迁有用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拆迁有用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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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不动产证专有土地面积计算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地产测量的普遍概念,即面积测定,主要涉及水平区域的丈量计算。
这个过程可进一步划分为房舍面积和土地面积的测定两个类别;
至于房舍面积的测定方面,又包含了房舍建筑面积、共享建筑面积、所有权面积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等多个维度的估算。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上述各类面积的测定,均需进行独立且两次的精确测量,所得到的测量误差必须控制在特定的容许范围内,然后将两次测量的中间值作为最终的测量结果。
在距离的测量上,我们应该采用经过校准并符合相关精度要求的卷尺或者其他能够实现相同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在面积的表示方式上,我们通常以平方米(m2)为基本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即精确到0.01平方米(0.01m2)。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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