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 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 的对象是不满14岁的男、女儿童。
(二)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这里所指的“拐 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儿童脱离家庭,是指使儿童脱离与父母或者其他亲属共同生活的处 所。脱离监护人,则是指使儿童脱离依法对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负责监督和保护的人。
(三)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其目的大多数是为了将拐骗的 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