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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国有划拨的流程是什么?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1-03-25 江西鹰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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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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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划拨程序是什么
    1、划拨用地申请: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向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划拨申请。申请说明用地单位、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及意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划拨用地收件: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交的划拨用地申请后,通知用地单位提交申请所需各项文件、资料。
    3、划拨用地填表:用地单位交齐文件、资料后,填写《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
    4、划拨用地申请的批准: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其代人民政府拟文批复同意用地单位用地,并核发《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及拨地红线图。
    5、划拨用地申请的批准:区、县国土房管局核发《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后15日内,应将区、县政府划拨城镇建设用地批复、《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附件》及拨地红线图各一份,报送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全文
    14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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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申办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规划选址;如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市规划局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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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为您详细解答如何自行通过网络途径进行企业注册:
首先,您需要登录商业登记机关官方门户网站并完成用户注册;
其次,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以完成在线申请程序;
第三步,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由商业登记机关对您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审批,若审核顺利通过,则会向您发送通知;
接下来,您可以下载电子版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电子登记通知书;
最后,商业登记机关将您的电子档案妥善保存,并向您颁发正式的公司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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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授权代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商标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商标许可方应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签章或者加盖公章;
其次,申请人需提交签字或盖章后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进行备案申请;
第三,受许可方需要向相关机关出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紧接着,申请人需要将已注册的商标证书副本进行复印备案;
最后,商标许可方与商标受许可方之间签署的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至此,整个审批过程便告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获得他人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明确标注出被许可方的企业名称以及商品产地。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未在商品上标注被许可方的企业名称及商品产地,则会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者,将被没收商标标识;
对于商标标识与商品无法分离的情况,也将一并予以没收、销毁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卖外国烟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有行为人进行外烟售卖行为,则有可能涉及到非法经营罪。
一般而言,此类犯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支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罚金的责任。
非法经营罪是指在未获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经营专营商品、专卖物品及其他受限货物的交易,或是从事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出口原产地证明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买卖活动,此外还有从事其他非法定经营活动,对市场秩序造成严重扰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土地租赁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解析:
租赁土地的过程中,您需要求对方出示以下重要的文件资料:
首先,流转方和接受流转方的姓名以及他们的居住地点信息。
在此情况下,若当事人系农户家庭成员,其户主姓名便可作为该家庭全体成员的代表;
其次,流转土地的具体名称、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以及土地质量的等级等详细信息;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期间,即流转的年限以及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节点;
第四,流转土地的实际用途;
第五,双方当事人在土地流转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
第六,流转费用及其支付方式的相关条款;
最后,关于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
土地租赁权,是指土地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从而获取在一定时期内对土地的使用和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租赁权,是通过订立契约的方式,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手中获得的土地占有、狭义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部分收益权。
相较于土地使用权而言,土地租赁权缺少了一项处分权。
土地租赁权主要包括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以及城市土地出租等形式。
土地租赁权可以被划分为有期限的或者无期限的两种类型,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规定土地可以进行无期限租赁,仅规定了实行有期限租赁的原则。
在农村地区,土地转包实际上是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形式,出租方为土地承包者,也就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人,除了向承租人收取地租之外,还需要履行自身与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未经村民集体的同意,擅自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合同无效,是指由于合同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效条件,导致合同自然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国家对于已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这体现出国家对于合同关系的干预程度。
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与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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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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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划拨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是:首先用地单位需要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其次再经过国土局的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即可划拨土地。如果是向市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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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无名指骨折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企业员工遭受骨骼伤害时,他们应该如何申请工伤认证?这里提供了具体的步骤:
首先,企业应在事故或疾病被确诊或判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三十天之内,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其次,工伤认定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文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之后,社保局将依据申请材料的完备程度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材料不足够,社保局将会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所有材料。
在社保局对事故损害进行核实调查时,相应的用人单位、雇员、工会组织以及医药机构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都有义务予以协作支持。
然后,社保局会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对于事实清晰且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那么,哪些情况下的骨骼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均可视为工伤:
1.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者因为事故而失踪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的;
5.在上下班途中,因为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遭受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
起诉侵犯名誉权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的详细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七个步骤:
首先,需精心撰写诉状,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其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收集所有能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
第三步,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即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
接着是立案审查环节,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则会在接下来的七天之内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待缴费完成后,将正式予以立案;
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立案通过后,将会为案件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告知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以及负责该案的法官;
然后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
最后,经过法庭审理和判决,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同,则应主动履行裁判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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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国有划拨土地可以依法转让,但必须要经过人民政府的批准以后才能转让,依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恐怕还得向政府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要不然的话,将来也没有办法在国土部门完成对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这样一来转让行为就彻底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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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转让可以吗?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是可以的。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可以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本身就非常的特殊,虽然是政府部门自行使用土地的,但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出让毕竟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因此,私下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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