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合同】发包程序违法合同被判无效
一村委会将集体所有的百亩水面越权发包给他人,因未征得本村多数村民同意,引发一场诉讼。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终审支持村民诉请,判决该承包合同无效。
2006年2月,阜阳市颍州区一村委会私自将本村所有的鱼塘发包给外村的韩某,并签订了为期10年的承包协议,约定承包费每年4000元。韩某按协议首付5年承包费2万元后开始承包管理鱼塘。同年10月,村委会与韩某又签订补充协议,将承包期限延长至2月,承包费用不变,但需一次付清。韩某依约再次支付承包费2万元。
2007年9月,该村56户村民以村委会与韩某签订的承包协议违反民主议事原则为由,将村委会和韩某告上法庭。
一审审理后判决村委会与韩某签订的合同属无效承包合同后,村委会和韩某提起上诉。
阜阳中院审理后,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至于韩某的损失,建议另行协商或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