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到县一级。因为我国分我国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高级人民,中级人民和基层人民。各种不同等级的的管辖范围和案件类型等到那个都有差别。一般来讲,县级属于基层人民,设在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等,其内部主要包括立案庭、民庭、刑庭及审监庭等。根据《人民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的组成部分和派出法庭,其职权是审理一般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法制宣传,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人民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所以,并不是每个乡镇都设立法庭的,每个基层法庭会根据授权的范围来管理若干个乡镇的。镇法庭属于派出法庭,不属于一级,是县级的内部分工而已,其所作的判决盖的章都是县级的章。因此,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先到县进行等诉讼活动,如果被分派到镇法庭时,则在镇法庭进行相应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