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诈骗赃物构成诈骗罪。
一、诈骗犯组成
1、客体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
2、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丁某没有以占有财物为目的,即使之后花掉,也只是间接故意,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得对方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而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
二、诈骗犯确认分析
1、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