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
(五)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这是国家规定的政策,这就等同于行业的准则: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银监会会根据此法规定对银行金融业公司进行审查,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以上内容出自商业银行法;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具体办法由规定,在本法施行后。必须照此办事商业银行贷款;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