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的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对方的行为符合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且取现18000元符合立案标准,因此已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