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仅是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只要该主体没有办理注销登记,主体资格还存在,就可以恢复其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营主体(包括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违法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是违法主体受到的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该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强制力。行政行为的实质确定力要求实施该行为的行政主体不得任意改变自己所作的行政行为。吊销营业执照行为是执法机关依法维护和分配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该行政行为违法,或不符合公共利益,行政主体应先承担法律责任,然后按法定程序改变。行政行为的形式确定力同时要求相对人不得任意请求改变该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所作的一种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行政相对人只能作服从或不服从的意思表示。行政相对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机关依法提出审查请求或变更请求的意思表示,即丧失了救济权利,必须无条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规章要求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证件被依法吊销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行政许可证件被吊销,意味着该项行政许可已经结束,其主体资格因经营资格丧失已无存在意义,应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