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接受原告后,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查明这个案件应当由哪一个人民管辖后,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只能接受移送,不能把移送的案件自行移送给其他人民,以免互相推诿,影响案件的及时审理。但是受移送的人民认为该案确实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作出决定,是否由它管辖。案件的移送主要发生在同级人民之间,有的也发生在上下级人民之间。例如基层人民由于工作疏忽,而受理了法律规定应当由中级人民作为第一审的专利或海关行政案件,那么就应当主动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