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 盈利能力需要满足要求。增发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
2. 分红派息要满足要求。增发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红;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金分红;
3. 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增发要求时间间隔为12个月;配股要求间隔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没有具体规定;
4. 发行对象。增发的对象是原有股东和新增投资者;配股的对象是原有股东;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对象包括原有股东或新增投资者;
5. 发行价格。增发的发行市盈率内部控制为20倍;配股的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而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原则上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的70,并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一定幅度;
6. 发行数量。增发的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数额和发行价格调整;配股的数量不超过原有股本的30,在发起人现金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可超过30的上限,但不得超过100;
7. 发行后的盈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