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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有没有补偿啊?谁知道浙江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帮助5人 3.7w浏览 #征地拆迁 匿名 2017-04-24 广西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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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迁补偿实施原则。
      
    1.高速公路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执行家关政策性规定基础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2.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省交通厅全面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省土资源厅负责征工作组织实施沿线各市政府负责迁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配合工作省交通厅与省土资源厅签订征补偿投资协议与工程沿线各市政府签订迁补偿投资协议.
      
    3.省土资源厅负责建设项目用(包括铁路、军事、林等)预审、报批、征实施、占补平衡造、施工期间服务、补充扩征、办理土使用证及涉及征协调服务工作征补偿费要严格执行实施本案所定标准并足额及补偿位截留、挤占挪用.
      
    4.各市政府负责附着物迁、协调等项工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迁投资范围内细化补偿标准合理调剂使用资金.
      
    5.凡由市、县政府及关部门收取费用原则减免涉及资产电力、电信、铁路、水利、管道及军用设施等构造物迁按本价给予适补偿.
      
    6.工程需要扩征及迁增加费用相应补偿投资协议预见费列支增加补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土资源部门各市核定.
      
    7.各级土资源部门各市政府应依征、迁合理保护征迁群众利益承担征、迁所涉及律、经济、群众访等责任要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重意义宣传工作采取力措施防止发阻碍工程施工现象.
      
    8.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征、迁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监督. 二、征收土补偿、税费标准及征工作程序. ()征收土补偿标准. 根据《华民共土管理》、《辽宁省实施〈华民共土管理〉办》及《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管理决定》等相关律、规规定制定征补偿标准.
    全文
    12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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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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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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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批准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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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能买卖转让吗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一般不能买卖转让,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有条件地转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宅基地可以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需注意的是,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等情况,都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条件。

另外,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则可以同时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继承人不是农村户口,则无法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村集体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收回宅基地,继承人可以选择拆除宅基地上的附属设施,或者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

如果你对农村宅基地的具体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以确保相关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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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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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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