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是自首,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