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判处缓刑的要求实践中经常会看到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缓刑的情况,而对于一般的当事人来说,对于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并不知悉,并且由于实践中适用缓刑的情形与刑法理论有较大的区别,致使包括许多律师在内都对案件的前景无法预料,本人经过总结司法实践中的经验,特就一般判处缓刑主要适用的条件作如下说明,在适用缓刑时在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参考以下条件:
(一)案件事实不清,存在较大的疑点无法排除的。
(二)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盲聋哑、从犯、未遂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
(三)人身伤害案件,被告人给与赔偿的。
(四)过失性犯罪或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
(五)单位主动出具担保证明的。
(六)没有前科的。
二、缓刑适用的条件有哪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过失犯罪的;
2、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
3、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
4、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
5、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
6、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