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人民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一、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