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但是当事人对基本性的情况要有一定把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关于过错,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一般会综合机动车状况,驾驶人状况,是否违章等因素考虑。
1、机动车状况,如一方机动车无牌无证、或非法改装、超载、机动车制动操作零件坏损,或已达到报废期等,该机动车一方有过错。
2、驾驶人状况,如一方酒后或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该驾驶人有过错。
3、是否违章问题,如一方高速行驶、闯红灯行驶、错道行驶、逆向行驶、支道不避让主道车辆、变道不打转向灯,夜间行驶没开大灯等违章行为,该驾驶人一方有过错。如果一方肇事逃逸,推断他负交通事故的全责。交警部门综合调查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及道路状况、有无违章情况,然后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作出责任程度认定。一般精确到10%,如全责、一九开、二八开、三七开、四六开、同等责任这几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条的立法精神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一般认定为机动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一般还hi主要责任,只是责任比例稍减而已。如果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