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回答: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解读:【营养费标准与计算】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误工费的赔偿,如果是非持续性的误工,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