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
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也可以随着户口迁移,在现户口所在地缴纳。根据《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如果你是在单位统一缴纳社保的,只要工作地点没有变化,那么及时户口迁移了,对医保卡也没有影响,继续在单位进行缴纳即可,因为你的医保是一所在单位为主体进行缴纳的,不是以个人名义在户口坐在地缴纳的。但是,需要到社保局对身份信息进行更新。
二、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办理流程
(一)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接收函是你搬离医保迁移的重要凭证;
(二)再带上该接收函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三)然后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该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后,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