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准生证,又称为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是中国新婚夫妇要生小孩子前的准备手续。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生育险报销、新生儿上户口、上学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在中国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中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把《准生证》改名为《计划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使用期限为
1.5年。
《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条 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情况的,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五条 育龄夫妻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