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刑法》第20条有这么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男子在女子的过程中被反抗的女子割伤,女子的这个行为是否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回答构成或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的判定是一个严密而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定。今天我们主要谈其中的两点:
首先,正当防卫必须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如果不法侵害已经实施终止,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是不能进行和成立正当防卫的,如果此时进行攻击,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其次,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比如别人正在用拳头打你,正常情况下你要正当防卫的话可以也使用拳头,如果你使用菜刀来防卫反击的话就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根据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