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可以,医保卡外借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是广大参保人的钱,医保卡外借,等同于让没有医保的人无偿享受了医保的待遇,等同于骗保。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一些地方的社保局对于医保卡外借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参保人不得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社保局可暂停参保者 3 个月至 6 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暂停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减半支付。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参保人员不得将医保卡、就医记录册等医保凭证出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将被处以退回违规费用、警告、1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