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装车辆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获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指擅自将客车改为货车、货车改为客车、普通货车改为专用货车、专用货车改为普通货车、卧铺客车改为座位客车、座位客车改为卧铺客车;二是擅自改变车辆颜色。指擅自将驾驶室和车身改为与原车辆不同的外观颜色;三是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指擅自更换与原车型不一致的发动机、变速器、前桥、后桥、或者车架;擅自更换车辆车身或者罐体;擅自改变车辆悬架形式;四是擅自改变车辆外扩尺寸或者承载限值。指擅自价高、加宽、加长、拆除货箱拦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轮胎数量;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车轴数量;擅自增加客车座位或者卧铺铺位。显然并不属于私自改装。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